理工【2015】2 号
关于加强专业科对学生管理的意见
各专业科、各部门:
随着我校办学规模扩大,学生人数增加,各专业科建设也日趋完善。为了更好实施学校层级管理制度,同时考虑到各专业科的差异性、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提出关于加强专业科对学生管理的几点意见。
1、专业科主任是本专业学生管理的负责人。专业科主任、副主任要分工合作,同时兼顾好专业建设、教学教研和学生管理的全面工作。
2、专业主任、副主任要适时参加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在学生科指导下,开展对学生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3、加大专业科对学生管理的自主权。专业科可以对学生管理制度、班主任选聘、先进学生表彰、后进学生帮扶、违纪学生处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4、专业科对学生管理的成效,由每月班级(班主任)管理业绩予以体现。各专业科班级管理量化成绩的前五名平均值,为该专业科主任、副主任的管理业绩,其相应绩效奖金由学生科每月核发。
5、本决定自2015年1月份起实施。
东莞理工学校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