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务之窗 >> 人事信息 >> 正文

关于刘清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了加强党建工作,更好地完成党务工作任务,经研究,学校党委决定:

刘清同志任党务干部(助理级)。

 

东莞理工学校  

2020年12月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