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和东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成立了“东莞理工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教务处各相关人员以及各专业主任为主要制定、实施者。
专业科主任组织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方案制定团队,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合作企业以及专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对岗位知识、技能、素养等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和项目团队按照调研论证结果及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思路,制定科学规范、相对稳定的各专业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其中各专业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系与对接院校充分沟通,共同商定)。
我校六大专业科完成了2019级27个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现通过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rar
东莞理工学校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