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东教职[2013]12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要求,我校于2025 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对2024/2025学年春季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名单和国家助学金名单在校内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不同意见。
特此说明。
东莞理工学校
2025年2月28日
下一篇: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名单和国家助学金名单的公示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