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东教职[2015]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生申请,班主任核实,学校资助办公室复审, 陈海晴等7156名学生获得享受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免学费资格,张巧如等53名学生获得享受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现将资助名单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在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科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将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初审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享有免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
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
联系人:肖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69-82920338
地点:综合楼204办公室
东莞理工学校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