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东教职[2013]12号)要求,我校于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0日对2022/2023学年春季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名单和国家助学金名单在校内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不同意见。
特此说明。
东莞理工学校
2023年03月21日
上一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下一篇: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季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名单和国家助学金名单的公示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