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2017】11号
东莞理工学校学生技能竞赛奖励方案
为培育工匠精神,发挥专业技能引领效应,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学生参与专业技能竞赛的积极性,特制定此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范围界定。奖励范围仅指参与由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组织,学校辅导参赛的专业技能竞赛学生。
2、奖励办法:
(1)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2)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800元
(3)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优秀奖:2000元
3、以上奖励按等次奖励学生个人。上级有资金奖励的,就高不重复奖励。
4、执行时间:从本年度市赛开始执行。
5、其它行业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奖励方案。
东莞理工学校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