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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校招生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18-09-06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

东莞理工学校招生工作程序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坚决防止和反对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巫 云

副组长:关锦文 尹东明 赵健成

成 员:林松 钟火旺 赖慧豪 龙宗庭

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事机构,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二、招生录取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东莞市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学生,按报考专业、分数进行录取。

三、招生补录

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学生流动性较大,需要进行补录时,补录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报市教育局招生办批准,进行补录。

四、注册

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招生办统一布置,进行新生注册工作。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新生注册的组织工作。

东莞理工学校

二0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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